通大中心教技〔2005〕7号


关于印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奖励


抄报:周建忠副校长,包志华副校长。


抄送:科学技术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南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005年11月11日印发(共印20份)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


  一、为了调动和激发中心全体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和体现中心在学校的技术优势和地位,提高中心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水平,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有教职工,包括正式职工、人才租赁职工、返聘人员和临时合同工


  三、科技创新指中心教职工以个人或团体(团体中可含其他单位的个人)的名义,在业余时间或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针对中心(或与中心工作有关的)实际工作中的管理、技术等方面的问题,使用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技术而完成的创新项目,此项目对中心某一工作能起到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的效果。完成该项科技创新工作的个人或团体称为该项目的项目组。


  四、中心成立科技创新考评小组,每年组织一次考评,从科技创新工作中考评产生科技创新奖。


  五、项目组在完成该项科技创新工作后,可申请由中心考评组进行考评,考评组对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效果、技术含量进行认定,并根据该项目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劳动强度和提高中心在学校的作用和地位等方面的情况,决定是否授予该项目科技创新奖及相应的奖励级别。


  六、科技创新奖分为三个等级和金点子奖:一等奖的评比标准为:能产生很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很高的技术含量;在校内产生很大的影响,并能够很大的提升中心在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二等奖的评比标准为:能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在校内产生较大的影响,并能够较大的提升中心在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三等奖的评比标准为: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在校内产生一定的影响,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中心在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金点子奖的评比标准为:办法已被实施,有利于日常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七、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金点子奖奖金500元;科技创新奖授予该项目的项目组,并由项目组自行决定分配方案。


  八、中心努力为科技创新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提供必要的支持。在创新工作中需要的设备和仪器,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在全中心范围内进行调配。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必要的硬件投入等其他费用,可由项目组先垫资,在项目考评获奖后,由中心支付;也可由项目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实施阶段向中心申请一定的资助费用。设备、仪器费用不占用奖金额度。


  九、学校、省、部级项目,不在中心科技创新奖评审之列。


  十、对获“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中心可择优推荐申报学校、省、部级有关科技奖。


  十一、本办法由中心教育技术教研室负责解释。


  十二、本办法从2005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