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职工代表列席中心办公会办法》的通知
中心各二级单位:
《职工代表列席中心办公会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中心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履行。
南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3月23日
南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018年3月23日印发
职工代表列席中心办公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调动职工在中心民主管理中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代表列席中心办公会是指在中心召开办公会议时,在中心在职职工中,邀请数名职工作为代表列席会议。
第三条 列席代表由综合科会同各科室遴选产生。
第四条 每次中心办公会邀请列席代表四名,其中技术服务部、网络资源部、校园电视台(数字媒体实验中心)各选派一名代表,另外一名从其余科室轮流选派。
第五条 列席代表应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关心支持中心发展,熟悉中心各项政策,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
第六条 列席中心办公会的职工代表的职责是:
1. 观摩、了解中心办公会的会议程序、决策过程;
2. 监督科室负责人及时准确传达会议精神;
3. 协助科室宣传、落实中心各项政策。
第七条 列席代表在中心办公会上不发表意见,不参与讨论和决策;对会议的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后向综合科反映。
第八条 本办法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