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室发展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室发展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室发展基金暂行规定
抄报:周建忠副校长。
南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005年11月11日印发(共印20份)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室发展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调动中心各科室和职工的创收积极性,保障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兼顾学校、部门和个人三者利益,制定本规定。
二、根据创收项目利用学校资产(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技术含量和劳动强度情况,在学校返还给中心的部门福利基金中提取不同比例的科室发展基金作为奖励。
三、科室发展基金用于开支科室日常管理中发生的加班费、值班费、相关业务费、接待费、职工活动费、职工福利费等。
四、科室发展基金的提成以鼓励创收、量入而出、兼顾平衡为原则。
五、科室发展基金由科室第一负责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科室掌握使用”的办法,由各科室负责人在预设额度内酌情使用。
六、各科室应在年底将使用情况向所在科室全体职工和中心报告。
七、科室发展基金按以下比例提取;办班和考试为中心统筹创收,分配原则另行规定。
类别 | 创收项目 | 提取比例 |
一类 | 网络通信费 | 5% |
二类 | 计算机房开放、网路租用费、语音室开放、周末录象放映、磁带复制、光盘刻录 | 30% |
三类 | 软件开发、媒体制作、照相 | 70% |
八、培训部使用计算机机房按以下标准向机房支付费用:参训人数×上机时间(小时)×1元/小时×6%。支付费用记入计算机公共实验室科室发展基金。
九、从网络通信收费所获部门福利基金中分别提取5%作为网络技术部、教学技术部、信息资源部的科室发展基金。提取3%作为中心主任室和教研室(中心办公室)的发展基金。
十、教学技术部、信息资源部的科室发展基金3年内逐步由本科室的创收提成解决,中心划拨的科室发展基金逐步转入中心福利基金。
十一、新开创收项目(包括语音室开放、周末录象放映)的科室发展基金一年内的提成办法为:学校返还该项目的部门福利基金×该项目的部门福利基金返还比例×1.5+学校返还该项目的部门福利基金×20%。
十二、中心可根据各部门的创收情况对科室发展基金提成比例做适当调整,调整经中心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次年执行,不影响当年的科室发展基金的提成。
十三、中心主任不参与分管部门科室发展基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