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
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南通大学2021年度年终分配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中心成立2021年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中心绩效分配和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陶 锋
副组长:罗永平 冯 愿
成 员:顾新忠 陈益均 陈 巧 花 路 李 亮 张晓燕 陈锦花 严 静
联络员:顾新忠
现将中心绩效分配和年度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相关事项
1. 考核对象、等次和优秀比例
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人才租赁性质人员根据学校文件要求进行考核,其中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按党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学校文件办法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学校文件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20%以内,中心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人才租赁性质人员优等次人数不超过8人,中心通盘考虑后按条块分配优秀名额,具体分配方案由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劳务派遣人员优秀等次在50%左右。2021年度服务之星4名。
2.考核要求
年度考核坚持正确的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二级单位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履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管理岗位重点从政治思想觉悟、组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业绩和廉洁自律能力等方面考核。专业技术岗位重点从政治思想觉悟、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的精神等方面考核。
3.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考核程序按照学校通大人【2021】13号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日期 | 内容 |
2021年12月24日-27日 | 各科室组织学习南通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职工总结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2021年12月27日-28日 | 各支部组织考评,推荐支部优秀人选。 |
2021年12月29日-30日 | 召开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中心人员考核等次及中心服务之星人员名单。 |
2021年12月31日 | 公示中心考核优秀和服务之星人员名单。 |
二、绩效分配相关事项
1.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鉴于机构更名,中心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涉及机构名称的内容进行修订,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完成后重新发文。中心绩效分配根据中心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行。
2.时间安排
日期 | 内容 |
2021年12月24日-27日 | 各科室组织学习《2021年信息化中心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
2021年12月27日-28日 | 各科室组织业绩打分。 |
2021年12月29日-30日 | 召开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各科室打分情况进行核对检查。 |
2021月12月30日前 | 向人事处报送绩效分配实施细则、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和联络员名单。 |
2021年12月30日 | 公示绩效打分情况和宣传科研业绩分。 |
2022年1月12日前 | 学校核拨业绩奖励津贴。 |
2022年1月14日 | 将公示材料及创收投入经费报人事处。 |
2022年1月16日 (准确时间到时通知) | 绩效分配结果公示。 |
请各科室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公平公正地做好2021年度年度考核与绩效分配工作。
南通大学信息化中心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