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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网络与数据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南通大学网络与数据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12 预览次数:1671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网络与数据中心机房(以下简称中心机房)的管理,保证中心机房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机房专门用于存放学校网络信息核心设备、应用服务器及其它相关设备的场所,部署学校各类应用和业务系统,存放学校信息化建设核心数据。

第三条信息化中心负责中心机房的管理,各应用系统及软件平台由指定的系统管理员负责维护。

第四条学校指定信息化中心利用中心机房为各二级单位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托管服务器必须是用于为我校师生提供各类信息化服务的学校资产。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五条中心机房管理人员刷卡出入机房。

第六条非管理人员因需要进入中心机房时,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由机房管理人员全程陪同。进入机房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并听从机房管理人员指导。

第七条外来施工人员经主管负责人批准,按规定登记后,方可进入机房施工。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洁、整理,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机房。

第八条严禁在中心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带入机房。

第九条中心机房应定期打扫,做到室内无杂物,地面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等。

第十条工作日值班人员在上班后、下班前对中心机房各日常巡检一次,日常巡检流程如下:

(一)查看精密空调、不间断电源系统有无故障报警,温、湿度是否正常。

(二)查看过道内是否堆放无关物品,消防灭火器是否在位和完好,查看灯光照明是否正常。

(三)查看各硬件设备的通电状态,电源指示灯、运行状态指示灯是否正常,有无异常警告。

(四)填写机房巡检记录。

(五)离开时确保灯光、门窗已关闭。

第十一条节假日和下班期间,信息化中心须安排人员对机房情况进行全天候远程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遇严重突发事件,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解决。

第十二条中心机房设备应按功能划分区域,分类上架,合理摆放,管理人员对机架(柜)、设备、接线、接头、插座等应做明显的标识。

第十三条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第三章服务器托管

第十四条托管服务器是指服务器硬件设备或虚拟机在信息化中心托管,服务器托管须指定专人作为服务器管理员登录智慧通大发起流程,填写信息系统(网站)备案登记申请。

第十五条托管方与信息化中心须签订《南通大学服务器托管协议》(附件1),认真填写《南通大学服务器托管信息表》(附件2),托管服务器管理员变更应及时通知信息化中心。

第十六条托管设备进场上架前应贴好国有资产标签,并确保设备整洁卫生。

第十七条托管服务器超出托管期限,须续签《南通大学服务器托管协议》(附件1),否则信息化中心有权将超期服务器下架处理。

第十八条托管服务器撤出中心机房,托管方需填写《终止服务器托管申明》(附件3)。

第十九条信息化中心对托管服务器负有保管责任,提供托管服务器运行的供电和网络连接,保障温、湿度环境。

第二十条信息化中心日常巡检中发现托管服务器一般性故障报警,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托管服务器管理员。

第二十一条托管服务器管理员负责服务器操作系统、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维护,及时更新系统补丁、杀毒软件病毒库等,保管和定期更改口令(包括所有密码账户的保密及管理、系统端口的权限控制),及时备份相关数据。

第二十二条如遇突发事件,信息化中心无法联系托管服务器管理员的情况下,有权断开托管服务器网络连接或关闭电源。

第二十三条托管服务器管理员的业务管理维护默认为远程管理方式,如需要现场操作,须到信息化中心登记后,在技术人员陪同下进入托管服务器所在机房进行相关操作。

第二十四条托管服务器管理员不得擅自更改托管服务器的硬件与软件配置及数据,不得开通备案登记申请之外的虚拟机或服务。

第二十五条托管服务器管理员不得在被托管服务器上进行与工作业务无关的网络行为(如开设代理服务器、对网络进行扫描、下载、提供软件升级服务、游戏等)。

第二十六条托管方所发布的信息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中心有权对托管服务器进行必要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控。一旦发现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信息化中心有权强行关闭托管服务器,责令托管方整改;情节较为严重的,应向学校报告;涉嫌违法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四章异常情况处理

第二十八条中心机房日常巡检或远程监测发现的一般性故障,应及时通知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处理,设备故障对有关系统形成影响时应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

第二十九条网络或智慧校园核心设备发生故障,立刻执行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信息化中心领导,做好故障发生时间、处理方法和故障原因的记录。

第三十条精密空调系统故障,及时报告信息化中心领导,根据环境温度依次关闭设备电源,防止设备损坏,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紧急维修。

第三十一条学校通知停电或突发停电,机房管理人员应随时监测UPS电源电量状态,必要时依次关闭非必须的应用系统服务器、托管服务器、安防监控系统,确保网络和智慧校园核心设备的供电。极端情况下,可以按规程关闭所有设备电源,防止设备损坏;恢复供电按规程开启设备。

第三十二条其他突发状况按《南通大学信息技术安全事件处置规范》(通大信息〔20213号)处置。

第五章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南通大学服务器托管管理规定》(通大教技〔2010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南通大学服务器托管协议

    2南通大学服务器托管信息表

    3终止服务器托管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