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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特邀监察员建议人选的通知

关于推荐特邀监察员建议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预览次数:1342

中心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纪委办、监察处通知,近期将开展第五届特邀监察员聘任工作,请中心各二级部门根据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全中心人员(不含劳务派遣)内推荐三人(基本条件附下),请于今天下午下班前报综合科。


综合科

2018-3-21


附:特邀监察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关心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热心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担当,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

四、善于联系群众,反映和表达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一定的代表性;

五、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有五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