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规章制度
--
课外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规定

课外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6-30 预览次数:624


一、为了规范多媒体教室的设备管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课外活动是指除列入教务处下达的教学计划内的(包括选修课)涉及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所有活动。

三、课外活动使用教室由教务处审批,使用多媒体设备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

四、为保障正常的教学、方便管理和提供技术支持,课外活动应尽量使用相对固定的多媒体教室。

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支持学生举办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原则上校、院组织的课外活动可以使用多媒体设备。

六、多媒体设备使用者必须参加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举办的多媒体设备使用培训并取得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颁发的《南通大学教育技术设备使用证》。

七、课外活动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流程:

(一)主办单位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申请表下载”栏目内下载并填写《多媒体设备使用申请表》。

(二)主管部门(学院、校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审批。

(三)到教务处办理教室借用审批手续。

(四)凭教务处的《教室使用协调单》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驻各校区技术服务部审批备案,办理《多媒体设备使用通知单》。

(五)设备使用人凭《多媒体设备使用通知单》和《教育技术设备使用证》,到所在校区教室管理中心办理多媒体设备借用手续。

(六)使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的设备使用者清点多媒体设备,清点无误后退还钥匙,取回《教育技术设备使用证》。

八、使用多媒体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暂行规定》和各校区“多媒体设备使用规程”,严禁随意搬动多媒体设备,严禁私拉乱接。对于因没有按规程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和遗失,主办单位应酌情赔偿。

九、每周日下午,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各校区课外活动使用过的多媒体教室设备进行集中检查,以保证周一正常的教学。

十、课外活动内容必须与申报的活动内容相一致。教室管理部门必须对活动进行了解,如发现与申请的活动内容不一致,教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使用,并向教务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告,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本办法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