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015年“服务之星”的通知

时间:2016-04-08浏览:778


中心各二级单位:

为了树立榜样、鼓励先进、推广典型,激励中心职工立足岗位、忠于职守,积极投身学校和中心的事业发展,全力打造有特色、高水平的服务型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党总支和分工会决定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1.“服务之星”评选在中心全体职工范围内开展,包括在编职工、人才租赁、劳务派遣等。

2.本次拟评选“服务之星”4人,评选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具体名额为第一支部1人,第二支部1人,第三支部2人。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学校党委、中心党总支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学校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表现出色。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受到身边同事的充分认可。

3.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工作。具有主动的服务意识、诚恳的服务态度、娴熟的服务技能、创新的服务理念,并获得良好的服务口碑。

三、评选程序

1.各党支部、工会小组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推荐组织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2.各党支部和工会小组确认推荐对象后,须认真填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服务之星”推荐表》(附件一),并于4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中心党总支。

3.中心成立评议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评议。评议组成员为:中心领导、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

4.评选出的“服务之星”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党总支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工会

2016年4月8日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服务之星”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