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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使用申请管理规定

计算机机房使用申请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24 预览次数:864


一、《机房使用申请单》由各学院教务员根据教学计划集中汇总填写,学院审核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技术服务部机房使用申请邮箱。现教中心按申报先后次序安排机房,若无变动,会将机房安排表发至各学院教务员信箱,由教务员通知各位老师。机房排课如有冲突,将与学院教务员协商确定上机时间。现教中心不接收个人的申请。

二、计算机机房主要负责学校公共课程的上机实习,各学院承担的专业课程上机实习由各学院机房安排,安排不了的可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申请时须附本单位机房安排表备查。无自备机房的学院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排。

三、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上机实习必须有老师带教,一个机房至少有一名带教老师,无老师带教的,现教中心不予安排,并向教务处和所在学院通报。

四、各校区计算机机房不受理教学计划外、教师个人和未经审批的上机申请。变更上机安排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后由技术服务部根据机房使用情况尽量安排。

五、计算机机房已安装的软件以计算机公共课软件为主,实验用特殊软件由任课教师提供,按照“教学软件安装申请表”(表格可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栏目内下载)的要求填写后,连同软件于规定时间前报送,技术服务部安排在假期统一安装。如对软件的安装调试有特殊要求,安装时请任课教师到场协助安装。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予安装软件。

六、上机申请一旦由技术服务部安排并报教务处和通知各学院教务员,即视为教学安排,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制度,迟到或缺课将报教务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如出现一个软件多个版本的申请,机房仅安装最新版本。

八、软件安装申请者注意软件来源,如因软件携带病毒或与公共课教学考试软件出现冲突,技术服务部将不予安装。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