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提高多媒体设备的完好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技术服务部应定期巡检多媒体教室设备,巡检由各校区技术服务部负责人安排。
三、巡检携带物品:U盘、DVD片、无线话筒发射机电池、多媒体柜钥匙、笔、《多媒体教室故障通知单》、签收簿、多媒体维修记录簿。
四、巡检内容和流程:
(一)到教室管理员处了解教室使用情况。
(二)对照多媒体柜中的设备清单检查设备是否齐全。
(三)按多媒体设备操作规程开启多媒体系统,包括打开中控电源、开启投影仪、降下投影幕、开启计算机、开启功放等。
(四)将自带的U盘插入计算机,打开U盘中的PPT课件,播放课件。
(五)上网进入学校网站,检查能否上网。
(六)将自带的DVD或VCD光盘插入计算机光驱,运行,检查图象和声音是否正常。
(七)检查话筒声音有无,音量是否适中、是否啸叫。应模拟老师讲课位置,将音量调至适度偏大。如为无线话筒,应检查发射机电池电量指示灯,如指示灯报警,应更换电池。
(八)按关机程序关闭多媒体设备。
(九)填写《多媒体设备维修单》和《多媒体教室故障通知单》。
五、巡检过程中如发现多媒体设备故障,应及时排除。排除期限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服务规范》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六、对于不能当天排除的故障,要视故障情况书面通知所在校区教室管理部门,并由所在校区教室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签收。
七、对于对教学影响不大的故障,教室管理员在教师领取钥匙时应提醒教师注意;对于严重影响教学的设备故障,教室管理员可根据教室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其它老师上课的前提下予以调整教室并做好记录。
八、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