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心专业技术带头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1-06浏览:772


各部、室、中心: 

  根据《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专业技术带头人聘任与管理办法》,现就2015年度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中心所有被聘任的专业技术带头人及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以专业技术带头人的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培养期内目标的工作实绩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实绩、成果以及所反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三、考核方法:采取个人书面总结、部门鉴定、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的程序进行。 
  四、考核等次:原则上,中心将参照专业技术带头人考核办法,通过年度个人述职,对已聘任的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区分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鉴于本年度中心工作实际,本次仅对专业技术带头人作审核式评估,不区分具体等次。 
  五、建立健全考绩档案:对考核材料(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教研室整理归档,作为下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带头人(培养对象)聘任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不称职的将中止继续培养计划。 
  六、时间要求:考核工作于2016年1月10号前结束。请各部室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认真填写《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表》(见附件),部门填写鉴定意见后,于2016年1月8前将表格上交至教育技术教研室,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择日组织考核。 


  特此通知

教育技术教研室(考试培训部)
2016年1月6日




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