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网站建站单位:
由于机构和人员变动,部分单位对二级网站的管理有所松懈。为加强二级网站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现将有关网站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通大教技(2007)7号文《南通大学校园网信息管理规范》的规定,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网站建设,一名专(兼)职网站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站日常维护工作,网站信息员必须是本单位在编职工,不得聘请公司或学生担任网站信息员。请各单位尽快落实本单位网站管理负责人和网站信息员,填写附件《二级网站管理责任人登记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后于1月21日17:00前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公室(主校区7号楼521室,值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联系人:曹婷婷,联系电话:85012238,13813715750.电子档发至邮箱xxb@ntu.edu.cn,逾期不报,将予以屏蔽网站。
2.机构变动单位请尽快对二级网站进行改版。新成立部门请加快网站建设。有关网站建设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等以通大教技(2007)7号文《南通大学校园网信息管理规范》为准,网站开发工具和所需环境可咨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资源部,联系人:冯愿,联系电话:13814602379
3.按“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网站管理负责人要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涉密内容由保密办签署保密审查意见;网站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二级网站内容的上载,上载的口令密码要定期更换,不得泄露,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因管理不善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要视情节追究网站信息员、网站管理负责人甚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 各二级网站信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传播有害信息、不真实信息;不得传播影响学校安全稳定、有损学校声誉、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二级网站不允许开通BBS(论坛)。对未经审批而擅自发布信息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
5. 各单位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将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要对网站信息员的工作量予以认可。学校每年评选优秀二级网站(主页)和优秀网站信息员,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级网站管理责任人登记表.xls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1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