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信息化中心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心各部室:
根据《南通大学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通大人〔2026〕20号)文件精神,中心制定的《信息化中心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已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现予印发。
中共南通大学信息化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9月8日
信息化中心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
根据《南通大学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通大人〔2026〕20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内部岗位聘任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心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
信息化中心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定档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负责本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档及以下绩效定档工作。工作小组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总支委员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信息化中心在职在岗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含合同全职聘用、人事代理人员)。
三、各级档人数
根据《南通大学岗位绩效定档管理办法》(通大人〔2019〕6号),本轮聘期各级档人数如下:

四、岗位绩效定档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
3.2023年—2025年完成学校和中心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来校工作不满四年的,自来校工作之日起算)。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定为本层级的低档。根据学校高职低定工作要求,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参加下一层级岗位的绩效定档。
4.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二)具体条件
中心采取岗位级别积分、2023年—2025年工作业绩评价积分、岗位职年积分和科研业绩分作为定档的具体条件。各类积分规则如下:
1.部门岗位级别积分:指在中心内部聘任的岗位,不分业务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一级岗10分,二级岗15分,三级岗20分,四级岗25分,五级岗30分。
2.前一聘期(2023年—2025年)工作业绩评价积分:取个人上一轮聘期岗位考核实际得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3.专业技术职务职年积分:指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聘任在当前专业技术职务岗上的时间,每满一年积2分。
4.科研业绩分:前一聘期经学校认定的科研业绩分、中心评定的其他科技创新(本次绩效定档暂不实施,下轮绩效定档实施)。
五、岗位绩效定档程序
1.申报。参加中心本轮岗位绩效定档对象填报《信息化中心其他专业技术岗定档申报表》(附件1)。
2.排序。工作小组根据申报表,依次按岗位级别积分、前一聘期工作业绩评价积分、岗位职年积分和科研业绩分进行排序,积分高者排序在前(四轮排序完全相同时,由工作小组成员投票决定排序),在中心各级档人数范围内,初定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档及以下绩效定档各级档人员。
同层级排序在前者定为本层级的中档,第二轮聘期工作业绩评价如有基本合格者,本轮聘期定为本层级的低档;根据学校高职低定工作要求,第二轮聘期工作业绩评价如有不合格者,参加下一层级岗位的绩效定档。
3.定档。根据初定名单,经公示、中心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后上报学校。
六、绩效考核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岗位奖励津贴按照岗位绩效级档系数发放。各类岗位须完成岗责一致的基本工作量,原则上岗位等级越高,基本工作量要求越高,中心将对不能完成基本任务者,按完成比例及年度岗位奖励津贴标准量予以结算。
2.中心制定《信息化中心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原则,按照学校核定的业绩奖励津贴总额,对参加定档人员当年度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情况进行年终绩效评价,确定个人年度业绩奖励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