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大总支信息〔2026〕7号

关于印发《信息化中心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心各部室:

根据《南通大学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通大人〔2026〕20号)文件精神,中心制定的《信息化中心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已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现予印发。


附件:南通大学信息化中心其他专业技术岗定档申报表



中共南通大学信息化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9月8日


信息化中心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


根据《南通大学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通大人〔2026〕20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内部岗位聘任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心第三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

信息化中心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定档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负责本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档及以下绩效定档工作。工作小组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总支委员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信息化中心在职在岗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含合同全职聘用、人事代理人员)。

三、各级档人数

根据《南通大学岗位绩效定档管理办法》(通大人〔2019〕6号),本轮聘期各级档人数如下:

 

四、岗位绩效定档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

3.2023年—2025年完成学校和中心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来校工作不满四年的,自来校工作之日起算)。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定为本层级的低档。根据学校高职低定工作要求,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参加下一层级岗位的绩效定档。

4.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二)具体条件

中心采取岗位级别积分、2023年—2025年工作业绩评价积分、岗位职年积分和科研业绩分作为定档的具体条件。各类积分规则如下:

1.部门岗位级别积分:指在中心内部聘任的岗位,不分业务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一级岗10分,二级岗15分,三级岗20分,四级岗25分,五级岗30分。

2.前一聘期(2023年—2025年)工作业绩评价积分:取个人上一轮聘期岗位考核实际得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3.专业技术职务职年积分:指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聘任在当前专业技术职务岗上的时间,每满一年积2分。

4.科研业绩分:前一聘期经学校认定的科研业绩分、中心评定的其他科技创新(本次绩效定档暂不实施,下轮绩效定档实施)。

五、岗位绩效定档程序

1.申报。参加中心本轮岗位绩效定档对象填报《信息化中心其他专业技术岗定档申报表》(附件1)。

2.排序。工作小组根据申报表,依次按岗位级别积分、前一聘期工作业绩评价积分、岗位职年积分和科研业绩分进行排序,积分高者排序在前(四轮排序完全相同时,由工作小组成员投票决定排序),在中心各级档人数范围内,初定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档及以下绩效定档各级档人员。

同层级排序在前者定为本层级的中档,第二轮聘期工作业绩评价如有基本合格者,本轮聘期定为本层级的低档;根据学校高职低定工作要求,第二轮聘期工作业绩评价如有不合格者,参加下一层级岗位的绩效定档。

3.定档。根据初定名单,经公示、中心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后上报学校。

六、绩效考核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岗位奖励津贴按照岗位绩效级档系数发放。各类岗位须完成岗责一致的基本工作量,原则上岗位等级越高,基本工作量要求越高,中心将对不能完成基本任务者,按完成比例及年度岗位奖励津贴标准量予以结算。

2.中心制定《信息化中心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原则,按照学校核定的业绩奖励津贴总额,对参加定档人员当年度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情况进行年终绩效评价,确定个人年度业绩奖励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