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信息化中心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24〕7号)、《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经中心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信息化中心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秦保军
副组长:罗永平 冯 愿
成 员:顾新忠 陈益均 陈巧 花路 李亮 张晓燕 陈锦花
联络员:陈锦花
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中心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2.负责中心党纪学习教育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3.负责与学校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络工作;
4.负责制定中心组学习和读书班学习方案,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指导各党支部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现场教育等方式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6.负责党纪学习教育期间的宣传报道,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
7.负责对各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发现典型经验和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问题解决。
中共南通大学信息化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