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信息化中心考试考务管理与劳务酬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中心各科、部:
《信息化中心考试考务管理与劳务酬金发放办法》已经中心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中心各科、部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南通大学信息化中心
2024年3月19日
信息化中心考试考务管理与劳务酬金发放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充分调动职工参与考试考务工作的积极性,规范考试考务劳务酬金发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考务工作
1.本办法中考试是各类社会性无纸化考试。
2.考试考务工作包括监考、考务管理和考试保障。监考工作包括参加考前培训、考试过程监考、机考数据回收上传和考试情况的报告等工作。考务管理包括场外巡考、考务培训、考前准备、视频监控、考场布置(含考试软件安装调试)、考务会议、组织协调等工作。考试保障指考试当日的校内交通、安保、电力、医疗、卫生等工作。
二、考试考务管理
1.各类社会性无纸化考试不得影响学校日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必须依据与主考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制订考务工作方案,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报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备案。
2.规范无纸化考试的考务管理,并根据无纸化考试中出现的新形势新要求,定期对参与考试考务工作的人员进行考试考务业务知识培训。
3.考务和监考人员原则上在中心社会化考试监考人员库中选择。
4.大型社会化考试应该做好校内考试保障对接,根据需要落实好校内交通、安保、电力、医疗、卫生等相关保障工作。
三、考试劳务酬金发放
1.考试的劳务酬金发放在各专项考试经费中列支,坚持量入为出、以考养考原则,不得在学校其它经费中支出。
2.无纸化考试环境安装与测试,根据备考计算机的台数发放一定的考前准备费,考前准备费必须在实际参加考前准备的人员范围内合理分配。
3.考试的劳务酬金发放标准见附件,发放考试劳务酬金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工作强度等情况确定发放标准,但不得超过最高标准。
4.考试劳务酬金须经中心分管领导审核,且有经手人、证明人、项目审批人签字。
5.考试劳务酬金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学校财务依法代扣,因特殊原因无法由学校财务部门代扣的,个人需按规定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附件
考试劳务酬金发放标准
人员 | 最高标准 | 备注 |
监考、考务管理 | 80元/小时/人 | 1.考试时长从考试要求到岗时间起计算到考试结束为止。 2.用餐补贴每餐30元/人。 3.全天考试(包含考间休息)超过10小时,保卫、电力、医疗的劳务费可以适当增加。 |
考前准备费 | 8元/台计算机 | |
保卫、电力、医疗等 | 150元/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