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大总支信息〔2023〕8号

关于印发《信息化中心教职工慰问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心各科、部:

《信息化中心教职工慰问暂行办法》已经中心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中心各科、部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南通大学信息化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31212


信息化中心教职工慰问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关心教职工生活,充分体现组织关爱,切实做好中心全体教职工的福利工作,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福利经费,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支项目和标准

1.春节慰问:中心退休教职工(在编、人事代理)每人500元。

2.六一儿童节:劳务派遣用工人员14周岁以下的子女参照学校标准发放等值蛋糕券。

3.重阳节慰问:中心退休教职工(在编、人事代理)给予200元慰问金。

4.住院慰问:在职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及其直系亲属住院,给予500元慰问金。重症病人给予800元慰问金,同时可以购买不超过200元的慰问品,重症病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5.退休慰问:中心退休的教职工(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退休当年购置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

6.丧葬慰问:在职教职工(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及其直系亲属去世,给予800元慰问金;中心退休教职工去世,发放800元慰问金。

二、组织实施工作

1.慰问工作由中心工会负责牵头,会同分管领导、相关科部组织实施。

2.慰问经费从中心创收分成中列支。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