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信息化中心2023-2025年第二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 》的通知
中心各科、部:
根据《南通大学第二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中心制定的《信息化中心2023-2025年第二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已上报人事处备案,现予印发。
中共南通大学信息化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信息化中心2023-2025年
第二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
根据《南通大学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通大人〔2019〕6号)、《南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通大人〔2019〕7号)、《南通大学第二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内部岗位聘任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心2023-2025年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
根据《南通大学第二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信息化中心成立专业技术岗绩效定档工作小组负责本中心的专业技术岗位4档及以下绩效定档工作。工作小组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组成,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二、实施范围、对象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级档结构
信息化中心在职在岗教职工的其他专业技术岗(含人事代理人员)。
附表1: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级档结构(名单见附件1)
级档 | 7档 | 8档 | 10档 | 11档 | 12档 | 13档 |
人数 | 11 | 7 | 11 | 7 | 2 | 0 |
三、岗位绩效定档条件及程序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
3.2019年-2022年完成学校和中心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来校工作不满四年的,自来校工作之日起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定为本层级的低档。
4.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二)具体条件与规则
信息化中心采取岗位级别积分、岗位类别积分、2019年-2022年工作业绩评价积分、岗位职年积分作为定档的具体条件。
1.积分说明
a)部门岗位级别积分:指在中心内部聘任的岗位,不分业务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一级岗10分,二级岗15分,三级岗20分,四级岗25分,五级岗30分。
b)部门岗位类别积分:业务管理岗12分,专业技术岗10分。
c)前一聘期(2019年-2022年)工作业绩评价积分:
取个人上一轮聘期岗位考核实际得分,具体评价方式见信息化中心《关于做好上一轮聘期岗位考核及新一轮岗位续聘与补聘的通知》
d)专业技术职务职年积分: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聘任在当前专业技术职务岗上的时间,每满一年积2分。
2.排序规则
依次按部门岗位级别积分、部门岗位类别积分、前一聘期工作业绩评价积分、专业技术职务职年积分进行排序,积分高者排序在前。前一聘期工作业绩评价被确定为不合格者,本轮聘期定为本层级的低档。四轮排序完全相同时,由工作小组成员投票决定排序。
3.定档规则
在中心级档结构人数范围内,同一层级按照排序情况决定个人档级,排序在前者优先定在本层级的中档。
4.学校其他相关政策
本轮定档人员基本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后岗位发生变动的,可按现岗位进行绩效定档,涉及相关待遇按有关文件或分段计算。
(三)、定档工作程序
1.成立其他专业技术岗绩效定档工作小组。
2.制定定档条件。
3.前一聘期工作业绩评价。
4.汇总部门岗位级别积分、部门岗位类别积分、前一聘期工作业绩评价积分、专业技术职务职年积分,并依次排序。
5.专业技术人员填报附件2《信息化中心其他专业技术岗定档申报表》。
6.召开其他专业技术岗绩效定档工作小组会议,根据积分排序和申报表,拟定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档及以下绩效定档各级档人选。
7.公示与上报材料
五、南通大学第二轮聘期各岗位绩效级档系数
附表2:专业技术岗位(14档)
级档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系数 | 6.0 | 5.3 | 4.7 | 4.1 | 3.7 | 3.3 | 3.0 | 2.8 | 2.4 | 2.1 | 1.9 | 1.6 | 1.3 | 1.2 |
教学科研岗位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
| 正高 |
| 副高 |
| 中级 | 初级 | 员级 |
附表3:管理岗位(19档)
级档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系数 | 6.0 | 5.4 | 4.9 | 4.4 | 3.7 | 3.5 | 3.3 | 3.0 | 2.8 | 2.6 | 2.4 | 2.3 | 2.2 | 2.0 | 1.9 | 1.8 | 1.6 | 1.4 | 1.2 |
职级 | 管理三级 (正厅) | 管理四级 (副厅) | 管理五级 (正处) | 管理六级 (副处) | 管理七级 (正科) | 管理八级 (副科) | 管理九级 (科员) | 管理十级 (办事员) |
附表4:工勤技能岗位(9档)
级档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系数 | 2.3 | 2.1 | 1.8 | 1.6 | 1.4 | 1.3 | 1.2 | 1.1 | 1.0 |
技术等级 | 技术工一级 | 技术工二级 | 技术工三级 | 技术工四级 | 技术工五级 |
岗位奖励津贴补差由学校根据各类岗位定档情况从2023年1月起按月足额发放,各类岗位须完成岗责一致的基本工作量,原则上岗位等级越高,基本工作量要求越高。中心将对不能完成基本任务者,按完成比例及年度岗位奖励津贴标准量予以结算。
六、业绩奖励津贴
业绩奖励津贴主要体现“按劳分配,优绩优酬”,依据教职工当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情况进行分配。
(一)业绩奖励津贴系数
中心业绩奖励津贴系数沿用学校本轮级档系数,聘任在二级以上业务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人员,根据履行职责要求不同,按照职责系数增发奖励津贴(取消职务、职级相关的其他奖励津贴)。职责系数如下表(包含管理岗级和技术岗级):
附表5:岗位职责系数
岗级 | 五级 | 四级 | 三级 | 二级 |
系数 | 1.0 | 0.7 | 0.5 | 0.3 |
(二)绩效考核
中心根据《信息化中心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职工绩效考核,考核得分乘以系数(二级以上岗位须加上职责系数)得到职工当年业绩分值。
(三)业绩奖励津贴发放
中心根据学校核定的业绩奖励津贴总额、中心当年创收情况和当年中心职工的总体业绩分值情况确定业绩分单价,个人的当年业绩分值乘以业绩分单价得到个人当年业绩奖励津贴。中心填写业绩津贴发放表交人事处和财务处审核发放。
(四)特殊说明
低职高聘人员的岗位奖励津贴如不能匹配其贡献,中心在年终业绩奖励津贴中给予适当补贴。信息技术类的教育管理职称人员岗位级档参照中心其他专业技术职称定级,中心在年终业绩奖励津贴分配中予以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