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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校园网信息管理规范

南通大学校园网信息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07-09-01 预览次数:1333

南通大学校园网信息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加强我校信息资源建设,开展我校与外界的信息交流,促进校园网在教育、科研和管理中的应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网上信息组织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目标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参与学校网站建设的单位和部门,是指导各部门信息资源上网的基本文件,也是对各部门进行信息化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网站建设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上级部门对网站建设的指示精神,统一组织、规划、规范和协调信息资源建设;

 2. 策划并制作学校门户网站,定期进行改版工作,保证网页内容的更新和逐步完善;

 3. 维护本校网站的正常运行,负责网络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4. 指导、帮助校内各部门建设好本单位的网站,并为各部门提供技术服务;

 5. 负责网络管理Webmaster信箱信件的接收、转发、回复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负责本部门信息资源的组织和上网工作,负责采编本部门的有关信息,制作部门网页,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信息平台发布。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网站建设,一名兼职网站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站日常维护。

 第三章 信息源组织分工

第六条南通大学网站是我校对外宣传的门户站点。加强网站建设,促进对外信息交流,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校园网站主页栏目各部门的分工负责情况如下:

版 块

主要栏目

负责单位

1.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历任领导、现任领导、机构设置、院系设置

校长办公室

校园风景、办公电话查询

2.教学科研

科研成果、研究所、重点实验室、学术交流

科技处

专业设置、在校本专科学生名单

教务处

学术杂志

杂志社

硕士点、重点学科

研究生部

国际会议、国际合作、外事活动

国际交流处

3.人才培养

学生培养、本科教育、奖教助学

教务处

4.、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发布、就业指导信息等

学生工作处

5.成人教育

政策法规、招生信息发布、招生专业介绍等

 继续教育

学院

6.研究生教育

硕士点建设、考研信息查询

研究生部

7.网络服务

费用查询、密码修改、电子邮件、用户设置、常见问题、病毒防治、规章制度、免费IP查询、网络导航、办公Email查询

 现代教育

技术中心

8.学术资源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OVID文献数据库、研究生论文数据库及其它文献检索数据库等

图书馆

9.教学资源

VOD点播、视听教材点播、音像资料查询系统、精品课程、网络教育、教师主页及其它教学资源

 现代教育

技术中心

10.校园文化

院报在线、BBS、社团风采、学生会、研究生会、红十字会、学生主页、班级主页、年级主页

 宣传部

 学生处

团委

11.校内站点

各部门主页

各部门

12.办公系统

 办公系统、校长信箱

校长办公室

13.校园新闻

 通大新闻、南通大学报

宣传部

14.招标信息

 

 设备处

基建处

 15.教务

管理系统

 

教务处

 16.财务

查询系统

 

财务处

17.人才招聘

 

人事处

18.南通高校教学联合体

 

 现代教育

技术中心

第七条各栏目承办单位必须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指派专门信息人员,并将落实情况(包括主管领导、部门名称、业务联系人及电话、E-mail地址)报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便统一协调和管理。

第八条各学院、部门二级网站(主页)内容:

1.各学院网站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学院简介、师资队伍、机构设置、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科研成果、学团工作、最新消息等。

2.各部门网站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部门简介、工作职责、管理文件、机构设置、人员一览、最新公告等。

第四章 上网信息技术规范

第九条网站以Linux及WIN2003为系统平台,支持PHP及ASP技术。为了保证上网信息传递的及时可靠,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WWW主机平台,建立WEB站点、FTP主机、为各信息源单位开设专用空间,接收信息源单位的信息上传。

第十条所有文件名一律用小写字母,所有链接统一用小写的文件名。各部门必须自行将上网信息制作成网页文件,页面设计要整洁、规范、科学,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艺术性和创意性,与学校主页设计风格、配色等基本统一。栏目设置要清晰、简练、实用。

第十一条部门自行制作的主页,各网页页面之间链接明确,易于浏览。所有链接均使用“文档相对链接”,严禁使用“绝对链接”和“站点相对链接”,应确保没有错误链接或无效链接,并在该网页版权处注明信息更新日期、制作和维护单位名称。

第十二条首页文件名用Index.html、index.asp或index.php。网页页面上必须有返回学校主页www.ntu.edu.cn的链接。

第五章信息安全规范

第十三条上网信息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尖端技术方面的机密,不得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第十四条各部门承办的上网信息由各部门进行定期备份,对备份数据有义务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及时恢复运行。

第十五条上网信息包括校内信息和社会信息,各部门对此要正确界定。社会信息是指向社会公开的、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校内信息是指不宜或暂时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如单位内部信息,向上级提供的专项信息等。

第十六条各二级网站(主页)信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有害信息、不真实信息;二级网站(主页)不允许开通BBS(论坛)。

第十七条各单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二级网站网页文件的上载,上载密码不得泄露,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第六章 信息质量规范

第十八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各栏目承办单位应对本栏目内容负责,每条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在信息上网前按程序进行审批,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能上网。

第十九条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单位应将最新信息及时上网、上网信息及时更新,避免过时的信息上网。

第二十条确保信息的适用性。各单位应着重开发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资源上网,以确保上网信息的适用性。 

第七章 上网信息更新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督促本单位此项工作的开展及上网信息的审查;网络信息员要积极做好本单位网页的维护,要主动搜集各类上网信息,保证重大信息及时上网,上网信息及时更新。

第二十二条公众信息、校园新闻动态和自办栏目信息每半月常规更新一次。

第二十三条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紧急公告、会议通知、活动安排等时效性信息将实时更新。

第二十四条各二级网站(主页)版面要求每年更新一次;信息内容每学期更新二次(每年4次),动态信息要求及时更新,更新时间不迟于信息发生时间的2个工作日内。

第二十五条学校网站主页公共信息内容由责任部门负责提供,每学期更新二次(每年4次),各类动态信息(如校园快讯、专题新闻、图片新闻、招聘信息、就业信息、教材信息、招生信息等)由责任部门及时更新,更新时间不迟于信息发生时间的2个工作日内。

第二十六条每学年召开一次信息源协调会。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应按时参加信息源协调会,研究栏目设置、页面增减、主页更新、信息源开发以及信息网络等有关事宜。日常事务工作通过校园网E-mail系统相互传递。

第八章 上网信息审批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对所承办的上网信息内容负责。为了确保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审批制度。审查的内容包括网页设计、信息质量规范、信息安全规范等。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上网信息按“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对各部门自行维护的网页,由信息源单位领导就上网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签署意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不得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维护的网页及学校主页发布信息,必须由所在部门填写《南通大学上网信息审批表》,其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上网。

第二十九条未经审批而擅自发布信息,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暂停其网络的使用,予以整顿。未经审批而擅自将泄密、有损学校声誉、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在网上发布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九章 上网信息检查考核

第三十条为保障校园网上网信息资源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网站建设和信息维护情况进行评比检查和表彰。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校园网上信息资源建设与网上信息的更新工作以及各单位二级网站(主页)建设与管理将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学校每年评选优秀二级网站(主页)和优秀网站信息员若干名,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三十二条凡未完成二级网站(主页)建设与更新任务的单位、学校网站主页公共信息责任部门未及时更新的、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